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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具体步骤如下: 1、首先将旧的交强险标志揭下来,并擦拭干净玻璃;(静电贴的作用:...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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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交强险和年检标志还是要贴的。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表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违反以上法规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3、《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放置”包括多种方式,比如,放在车内、随身携带的包内,贴在车窗玻璃上等等,《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粘贴”也属于“放置”方式的一种,两个法规之间并没有冲突,只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得更加细致、具体。 4、交警在处理没有粘贴两个标志的行为时,主张采取教育、警告后放行的方式。如果驾驶员提供不了合法标志,不用再贴交强险标志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暂时扣车,对车主进行处罚后再退还车辆。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因此,未按规定粘贴交强险标志的违法行为,如果是没有购买交强险,则不仅要按照第九十条的规定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而且还要扣留机动车;如果购买了交强险而未粘贴,则只按照第九十条的规定处以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因此如果车主汽车年检交强险环保贴没贴,抓到是要扣分和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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