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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法》规定的,是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赔偿的。请问您是否留有相关的工资流水记录、考勤记录、工作证、工作服之类的凭证呢?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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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签订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并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订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 一是要求补签劳动合同;2008年后工作满一年仍未签订的,可以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补缴社会保险; 三是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最早从2008年2月开始计算)的双倍工资;并赔偿50-100%的经济损失;等等!
劳动合同法规定:从2008年1月底前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员工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和从2月份开始的双倍工资;竞争限制必须要有补偿,不然没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必须在员工交接完离职手续后,一次性支付完员工的工资。如果有拖欠行为,除须支付拖欠工资外,还需赔偿50%-100%的额外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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