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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申报证明受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
一、工伤申报申请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二、工伤申报受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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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伤一般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首先要查询该受伤的员工有没有购买医疗保险。确定有买医疗保险后,受伤的员工,24小时内要进行申报。(假日推迟)打一份,申报工伤,员工的姓名,身份号码,受伤的时间,地点(工作场地),受伤经过写好,盖公司公章传至社保局。填好工伤认定申请表,盖上公章。工伤认定时需准备的上交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 2.证人证言《证人签名,按手印》, 3.事故见证人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5.受伤员工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6.受伤者当月考勤记录复印件, 7,受伤员工首次病历本复印件, 8.受伤员工医疗诊断证书复印件, 9.经办人工作证复印件。以上所有资料需盖上公司公章。资料交至社保局,工作人员会给企业一式二份的工伤认定提交材料通知书。申报流程就可以了。待受伤员工伤愈后,再交资料进行报销。
可以申请,但可能无法认定为工伤。新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因为是自己摔伤,所以达不到“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一要求,你也不可能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鉴定书(申请该类工伤必备材料)。至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你是工伤职工,想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工伤认定,那么,你就是委托人,受委托人就是你想要委托的、替你办事的那个人,在落款处,即“委托人”的后面签上你的名字及指印,别忘了提交你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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