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诉讼法院的管辖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女性应该向男性经常居住的法院起诉离婚。根据原告对被告的原则,起诉离婚需要去被告经常居住的法院。但如果男方被监禁,宣布失踪,女方可以直接在其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2、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为公民户籍所在地。对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一方被取消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取消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户籍迁出后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到一年的,由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年以上,由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键是对方在哪里。 如果对方在老家(没有离开户籍地),你只能回老家起诉离婚。 如果对方在北京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离婚。需提供经常居住地证明。 如果对方离开户籍地一年以上,但没有经常居住地的,你可以向你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9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4,3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