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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应该向男性经常居住的法院起诉离婚。根据原告对被告的原则,起诉离婚需要去被告经常居住的法院。但如果男方被监禁,宣布失踪,女方可以直接在其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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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2、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为公民户籍所在地。对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一方被取消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取消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户籍迁出后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到一年的,由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年以上,由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法院的管辖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涉外离婚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小编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离婚诉讼,如果一方当事人缺席的话,那么法院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必须要进行传唤,也就是说传唤是离婚诉讼缺席判决的前提。具体的大家也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延伸阅读: 有债务的离婚协议书的范本 因家庭暴力离婚孩子归谁? 2020最新离婚诉讼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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