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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
解决公司债务纠纷的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解决公司债务纠纷,应当依照法律。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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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债务清算的规定: 一、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 (一)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调查清理的情况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应当指出的是,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不得将公司财产价值低估。 (二)制订清算方案。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之后,清算组应当制订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 (三)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总方案。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将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由股东组成的,所以,无须提交股东会另行通过。将清算方案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规定,适用于因违法而解散的清算公司。 (四)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二、了结公司债权、债务 (一)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 (二)收取公司债权。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三)清偿公司债务。 三、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根据《公司法》第19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四、清算 (一)执行清算程序 (二)清算组行使清算职权: 1、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公司债务清算债务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 3、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清算组备案、清算财产、清算费用,完成清算报告 五、注销登记 (一)自清算报告被确认之日起十日内,清算组应当将清算报告及表册报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并申请注销登记。 (二)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销登记后,清算组应当公告企业终止,公司公司债务清算破产完成。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在注销前要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根据债权申报情况和公司调查结果编制财务报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之后,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如果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如果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小于所欠债务,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另外,我国《公司法》第3条第2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只要公司股东没有抽逃出资,没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承担,股东不需要承担。 《公司法》第五条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分公司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虽领取营业执照,但是没有法人地位,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当然可以先由分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不足的,再由总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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