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您要这个收据是报销用的,就比较麻烦,可到法院复印一下存根,然后跟领导说明白,写一个说明,之后与复印件一起就可以报销了。 如果不报销的话,...
法院诉讼费收据一般一式四联,当事人、法院卷宗、法院财务、当地财政部门各一联,因此,如果收据丢失,首先可找承办法官,调取卷宗内收据,加盖法院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您要这个收据是报销用的,就比较麻烦,可到法院复印一下存根,然后跟领导说明白,写一个说明,之后与复印件一起就可以报销了。 如果不报销的话,那是无所谓的,法院只要受理了您的案子,不会再来看您的收据,他们自己有存根记录的。 延伸:讼费专业名称叫案件受理费。如果该收费票据丢失,可以找案件承办法官,承办法官的卷宗里有一联是该收据的附卷联,让法官复印附卷联并由法官、庭长、院长分别签字后可以进行退费。
(1)出票人将已经签发内容齐备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申请书(可以用进账单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式样和印鉴,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银行查明该支票确未支付,经收取一定的挂失手续费后受理挂失,在挂失人账户中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及挂失的日期。 (2)收款人将收受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也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止付申请书,经付款人签章证明后,到收款人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其他有关手续同上。同时,依据《票据法》第15条第3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月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待票人在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票据支付地(即付款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在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上,应写明票据类别、票面金额、出票人、付款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并说明票据丧失的情形,同时提出有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确属丧失的票据的持票人,有权提出申请。
原告到法院立案时,法院决定受理的,会给原告签发《诉讼费交款通知书》和交费的单据,原告凭交款通知和单据到农业银行交诉讼费(案件受理费是诉讼费的一种),交费后持农行返给的单据再到法院财务窗口换票(此环节容易被忽略),换票后需要将收据中的附卷联还给立案窗口的法官,最后留到原告手里的凭证就是交款通知书和诉讼费专用收据的交款人联(就相当于发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34人已浏览
682人已浏览
329人已浏览
3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