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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工伤赔偿,其中工伤工资补偿时间是从发生事故之日开始的。伤残鉴定之后,如果评上伤残等级的,要另外支付伤残补助金。2、《工伤保险条例》第...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年限一般是从做出伤残等级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因为受伤时,是否构成伤残,结果尚不确定,是否需要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也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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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起诉伤势当时发现的,从发生之日计算,伤势后面发现的从知道之日计算期间双方协商,或者侵权人主动履行的,时效中断,重新计算一年时效
是的。 关于这一规定,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一是用人单位支付待遇的期间。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或者没有在劳动保障部门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且该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支付该职工待遇的期间为从职工发生工伤之日到认定为工伤之日。 二是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的项目。这一期间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该职工的所有费用,都由单位支付。其中既包括按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也包括按规定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工伤保险条例》这样规定,目的在于促使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时,及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鉴定之前按照停工留薪待遇支付,确认鉴定等级之后按照伤残津贴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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