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股东代表诉讼需要满足以下前提条件: 第一,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需要连续180天以上持有公司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是指公司股东已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监事会和没有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代表人诉讼有两种不同的形式,即当事人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和当事人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1)当事人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这种诉讼是指具有共同利益或者相同利益的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起诉时人数已经确定,由当事人推选出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这种诉讼的主要特点有四个:一是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不可能全部到庭参加诉讼;二是众多一方当事人的人数在起诉时已经确定;三是众多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同一种类的;四是众多一方当事人只是人数众多,并不符合非法人团体的情况。(2)当事人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是指具有相同利益的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不能确定,由经推选或者商定的代表人进行的诉讼。
股东在提起诉讼时要注意一些限制条件,包括: (1)股东的主体资格,即股东必须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具备股东身份,并在提起和进行代位诉讼时一直保有股东身份。 (2)用尽内部救济手段,即股东在提出代位诉讼前应先向公司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提出申请,在申请被拒绝后才可以提起诉讼。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其实就是股东代表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有权管辖。我国法律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8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701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