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住宅困难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宅,1、申请人取得新区常住户口2...
公租申请的相关步骤:1、受理。申请资料齐全的,申请点应受理,发行受理证明书。2、初审。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有用人单位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统一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对申请人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担保。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本单位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进行认定、审核、公示,并报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备案。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无用人单位的,应当按规定程序直接提出申请。
1、受理:申请资料齐全,申请点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受理之日20个工作日完成初审,给出初审意见。合格的交房管局复审,不合格书面告知原因。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4、公示:复审合格的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的,可进入轮候库。轮候期间,如果收入、住房等有变化的,应及时申报,重新审核资格。 6、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 7、摇号选房。
政策规定: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集体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参考来源:http://www.cdwh.gov.cn/wuhou/c109370/2015-11/10/content_8d65c47243c49e48784f5ca34ac11、shtml处理流程:1、受理:申请资料齐全,申请点受理,出具受理证明。二、初审:在受理之日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给出初审意见。合格的交房管理局审查,书面告知不合格的原因。三、复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审意见。公示合格,书面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并说明原因。4、公示:通过审查的将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上公示,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信息,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如果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实名举报,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五、轮候:经公示无异议的,可进入轮候库。在等待期间,如果收入、住房等发生变化,应及时申报,重新审核资格。六、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书》7、摇号选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8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89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