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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督促仍然不支付...
如果你是新闻记者,应该可以。作为一般公民,如果出于监督,可以对民警行使监督权。不过,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协商解决;像你所述的情况,就产生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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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拖欠工资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自己付出了劳动而不能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确实是一件让人非常恼火的事情。我觉得报警不是很明智的选择,可以试试以下几个办法去讨回自己应得的报酬。跟老总谈判,分析其中的利害关系,首先以一种相对的友好的方式沟通过解决。若谈判方式无法解决,则要开始寻找法律途径。首先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到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左右,若你胜,则费用全由承担。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内到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支付工资的,不需要报警处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让劳动行政部门依法介入处理,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可以的。 1、先与用人单位冷静商量——商量时候你可以悄悄录音,最后能让用人单位负责人承认你工资为600元以及你已经从2010年3月5日工作到现在的事实; 2、再与用人单位商量,摆出法律依据,同时,可向劳动局咨询相关事务; 3、如商量无效,必须先像劳动仲裁局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收费),再不行的话,就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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