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一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其中火灾、急性中毒、有害物质泄漏、特种设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负责事故调查的单位应当组织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经事故调查组成员签字后,由负责事故调查的单位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提交。事故调查组成员对事故原因、责任认定、责任者处理建议等有不同意见的,应当记录在案。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对不同意见作出说明。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对事故调查报告予以批复。负责事故调查的单位应当保留完整的事故调查处理档案材料。
从事外墙清洗、广告设施维护、空调设备安装等高处悬挂作业的单位,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监控。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类别,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作业所用的吊具、吊篮等高处悬挂设备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吊具、吊篮必须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绳和安全锁,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从事安全生产评价的专业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活动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其中出具虚假证明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9人已浏览
1,438人已浏览
498人已浏览
7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