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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租方又继续按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有未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有效,双方都要继续履行原合同的约定,只是原合同的租赁期限改变为不定期。双方在给予对方...
合同到期后,双方继续履行的,视为达成新的合同,该履行行为有效,但是该到期合同已经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同意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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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租赁合同到期但仍继续租赁,原合同将继续有效。1、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租赁人继续按原合同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原合同,但原合同的租赁期限变更为不定期。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不定期。
虽然双方在合同到期时书面上甚至口头上都没有续约,但如果在实践中继续互相履行合同,双方认可的合同视为达成新合同,继续履行是有效的,但为了保险起见,建议重新签订合同,因为如果发生纠纷,会比较麻烦。在劳动合同中,合同到期后,合同的效力也终止了,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提出续签,但劳动者继续提供劳动,接受单位的管理,用人单位仍然支付劳动报酬,表示双方都愿意续签,双方的劳动关系继续。劳动合同到期不会自动续签。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离职时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在租赁合同中,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赁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不定期。
合同到期后,双方继续履行的,视为达成新的合同,该履行行为有效,但是该到期合同已经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同意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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