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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
1、预期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损失,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损害赔偿额应当相当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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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公司设立时出资不实的股东应当承担的责任应分为内外两种: ( 1)内部责任:出资不实的股东应补足设立时认缴的出资额,并对其他以足额缴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2)外部责任:出资不实的股东应在未足额出资的部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发包人未按工程建设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构成违约,承包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工程价款。 对于承包人完成工程建设后,要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就要按约定对工程价款进行结算,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
合伙未出资承担的违约责任,应视合伙协议而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第六十五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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