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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前与员工解散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经济补偿责任,但没有安置员工的义务。公司可以自愿承担安置员工的责任,但不是强制性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
由于公司在注销前与员工解散劳动合同,公司应承担经济补偿责任,但没有安置员工的义务,公司可以自愿承担安置员工的责任,但这不是强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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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流程所需的条件和材料如下:1、所需条件:一、投资者决定解散;二、投资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其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三、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所需申请材料:1。提供投资者或清算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2、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证原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应当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3、准备企业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以在申请书中填写,提交投资者本人申请登记的,免于填写);4、投资者或清算人签署的债权债务清算报告(原件1份),属于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证明(原件1份);5、准备《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6、准备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3、办理程序:1、相关部门受理申请材料;2、审查材料;3、批准注销;四、发出注销通知书。
1、政策风险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持有房地产证明书的安置房可以买卖,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的安置房不能上市交易,但在实际生活中,存在这样的安置房买卖,这样的买卖不被政策允许,受到限制,或者直接被视为无效。2、价格风险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但是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的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上涨的话,交房时的价格可能和以前的价格差不多一千元,拆房子会觉得自己的利益受损,所以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双方的矛盾激化,引起诉讼。3、人为风险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4项规定共有房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因此,买卖的房地产未经共有人同意,该房屋买卖合同将被视为无效。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该房屋具备产权证,只是没有及时办理,那就可以日后再办理,但是如果房屋本身并不具备产权证,,那就最好不要购买。2、安置房买卖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这样才有法律保障,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拆迁安置房分割产生纠纷,家属间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到法院起诉。有安置房分割协议的,法院将根据协议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判决。如果安置房的分割比例没有分割比例,法院会根据拆迁时的补偿人数和方式,结合被安置人的实际居住情况,对安置房进行分割。需要注意的是,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双方对房屋没有任何附加行为,拆迁时也没有补偿任何差价,并以一方的名义登记。在这种情况下,拆迁安置房只是婚前个人财产形式的转变,拆迁安置房应该是个人财产,不应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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