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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债权如何入账怎么做

2021-12-01
对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外的其他一般企业来说,这种业务并不常见。对其性质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因此会计处理也会有所不同。常见的处理方法有四种:1。如果还没有达到约定的收款期限,原债权人急于获得货币资金,公司理解为原债权人贴现收款权,类似于应收票据贴现。支付金额与未来收款金额的差额为贴现利息。2、如果已经超过约定的收款期限,债务人暂时无法偿还,公司是为了帮助债务人解决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问题,同意延期收款,相当于未来收款权的折现。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应收利息费用,计入损益。3、如果公司的目的是从这项业务中获利,在这种情况下,预计应收账款的回收会有一定的风险,换句话说,如果涉及150万元,预计不会完全回收。企业可以考虑以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入账,将其公允价值与所支付对价100万元之间的差额记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应收债权的公允价值是应收债权现值的最佳估计(如130万元)。4、将该业务视为融资业务,以最佳估计收入额的现值作为公允价值确认应收债权,将其公允价值与实际支付额(100万元)的差额记为未实现融资收入,分期确认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实际收入超过最佳估计收入的部分,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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