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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阳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
1.鉴于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税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逃税行为,税务机关有权给予行政处罚,追缴其不缴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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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税款的主体应当是卖房人,卖房人可以如实向税务机关陈述事实并补缴税款。补缴税款后,买房人再次出售房屋时,在未采用核定征收的情形下,可以据此办理扣除。订立“阴阳合同”是一种逃税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一旦发现,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对双方偷逃税款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交易双方的行为如触犯《刑法》,有可能构成偷税罪,根据《刑法》规定有可能被判处拘役甚至有期徒刑的刑罚。《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 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1、补缴税款的主体应当是卖房人,卖房人可以如实向税务机关陈述事实并补缴税款。 2、补缴税款后,买房人再次出售房屋时,在未采用核定征收的情形下,可以据此办理扣除。 3、订立“阴阳合同”是一种逃税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一旦发现,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对双方偷逃税款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1、阴阳合同,用通俗的语言来解释,就是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称为“阴合同”,一份对外,称为“阳合同”。 2、“阴合同”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或骗取银行贷款等为目的;“阳合同”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显示房屋真实的成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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