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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计算: 1、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 2、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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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计算: 1、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 2、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 3、工作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
1、加班工资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 2、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 3、工作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
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与职工实行的工时制度密切相关的,南京市职工加班费计算办法,参加《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关于南京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规定。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 (一)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点工资 (二)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的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周期自加班加点当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第(二)项的加班工资支付周期自加班当日起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但劳动合同履行期限不足六个月的,应当在劳动合同剩余时间内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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