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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只是从图片中找到灵感,对图片进行了修改,形成了独特的创意的,不侵权; 2、如果你只是拿着图片,不做修改或修改不能显示你的独特的创意的,...
有侵权的可能,不过要是小店或店铺没什么名气或商品的品牌不知名,一般也不会有人能注意到,多结合、修改一下,问题就不大。 只是素材哦,照片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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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冲浪的开放性、便捷性决定了网络图片侵权行为的实施具有简单易行的特点。经常会遇到图片侵权,那么图片侵权赔偿的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被侵权人损失额不能确定的,法院依被侵权人的请求,可以根据侵害情节在人民币5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为准。因此,上述地点的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标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对于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商标案件,按照当事人选择的诉因来确定管辖法院。
是否侵权要分多钟情况来看了(并没有图片侵权一说): 1、您的这种情况最容易侵犯的是“著作权”,也就是说如果该照片符合著作权保护的要求的话(具有独创性),您在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的情况下发表在网上,这构成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2、另一个就是法人的“名誉权”,如果您的文章中有可能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内容的情况下(并不要求您指名道姓的说明是哪个公司),这就可能侵犯该公司的“名誉权”。 3、考虑到网站的性质,还可能构成其他方面的影响。以上是图片侵权界定标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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