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们公司在一次招商手册上引用了在网上的两张图片,被图片的著作全人发现了,想告我们侵权,并赔偿!知识产权方面的东西,我不是很了解,请教各位:1、我们是否侵权,在广告界不是经常用别人图库里的图片来作广告的吗?问了几个广告界的人,对这种行为都不人都不以为然。2、这种侵权一般会怎么处理?3、如果要赔偿的话,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解答人:社区咨询小组成员碧咸其行为构成侵权,作为图片的著作权人来说,其有图片的所有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持作品的完整权及利用该图片获取利益的财产权。作为你方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图片,应当征得图片使用权人的同意并支付报酬,你们使用其图片不符合法定许可的条件又没有通知著作权人征得其同意并支付报酬,其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图片的行为已经属于不合理使用,构成侵权行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而就你们的案件来说,主要是使用图片而未经过授权,因此,你们可以协商支付著作权人一部分报酬而继续使用图片。如果要进行赔偿,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另“在广告界不是经常用别人图库里的图片来作广告的吗?”作为图片库的所有人,有的是同图片的作者协商后经过授权许可获取图片的相关权益由购买图库的人免费或者交费使用,著作权人从中得到报酬,这一种是合法行为。如果作为图片库的所有人拥有授权的著作权益,其他人使用其图片而侵犯其权益的,属于侵权行为,图库所有人有权要求赔偿。如果图库的所有人本身就没有获得图片的著作权人的授权而不合理使用的,其行为是侵权行为,他人再使用该图片的,构成共同侵权。广告界的确存在很多侵权的做法,一旦著作权人向其追究,必然会承担责任。
版权图片不可以当商标用。版权登记有利于保障商标权利的稳定,防止只注册商标导致的权利缺失。当商标的设计者和商标注册人为同一人的时候,从法律上讲,是不会产生权利冲突的,但如果二者非同一个人,或者两者为同一人但是无法证明的时候,权利冲突就产生了,这种情况下,商标的注册很可能会受到影响。
算侵权。未经允许而使用,属于侵权,是否用于商业用途在所不问。但未用于商业用途,不承担赔偿责任。而需要承担停止损害和赔礼道歉的责任。 只有以下用途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允许使用但还得知名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 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5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1,397人已浏览
1,3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