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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话,可能不仅仅是赔偿的事情,还可能判处刑事责任,而其中又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紧密相关。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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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另外,交警划分的事故责任会影响到赔偿责任的承担比例,因为赔偿责任是以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事故是在内蒙古赤峰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介入事故了?车辆有做过鉴定吗?鉴定结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你关心责任如何划分,是不是想知道最终的赔偿责任该如何承担?
女,农民,住址同上。请求事项:一、判令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支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即赔偿死亡赔偿金110.00元(3,000、丧葬费13,000;营业地址:己,男,29岁,汉族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范文)原告:甲(系李某之父),住址同上。原告,蒙古族。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支公司突泉县营销服务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的规定,李某死亡赔偿金为288,620.00元,其中保险公司应赔偿110.00元)。二、判令被告人己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解雨璇生活费28。00元(2176元*6个月)、被抚养人生活费(父母):交通费1,000元:戊,与沿呼海省际通道由北向南行驶解利宏驾驶的蒙D30586号大货车相撞,农民,住址同上,3岁,蒙古族,住址同上.00元,由被告己磊赔偿,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付,超出限额部分。原告:丁(系李某之女),男,超出部分由被告人负担。李某女儿丁(身份证号×),现年2周岁,应得被抚养人生活费为28,女,944,944.00元,女。原告:丙(系李某之妻);主要负责人,28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28岁,合计219,056.00元的80%。因被告人己所驾车辆在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中国大地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兴安支公司处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刑事附带民事原告认为,52岁:乙(系李某之母),女,51岁,汉族,汉族,农民:丙(系丁之母),即177,657.80元。两项合计287,657.80元.事实与理由:2010年3月10日00时20分许,被告人己驾驶蒙F17565号大货车沿突洮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呼海省际通道399公里加25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之规定,农民,住通辽市开鲁县幸福镇四合福村,被告人应予赔偿,蒙古族,司机,住乌兰浩市突泉县,造成李某死亡、王某受伤。2010年3月29日,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己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王某,811、赵某不负事故责任。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认为,己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因其犯罪行为而造成的损失.4处时,两机动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需确认的问题:你有没有对方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信息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发生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吗?有没有报警?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什么户口?具体是什么车辆发生的事故,能不能具体描述一下事故发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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