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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
诈骗罪退还赃款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量刑。这仅是一个大概参考标准,具体的还要由法官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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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数额超过3000元以上,构成诈骗罪,应当按照诈骗数额定罪量刑。无论赃款赃物然后处理都要追究刑事责任,积极退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欺诈罪返还赃款,可以减轻处罚,只要欺诈性质不恶劣,最高可以免除刑事处罚。具体的量刑需要根据案件来判断。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欺诈公私财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特别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罚款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退赃法律的规定有:对于退赃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量刑前积极退赃的可以从轻处罚,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量刑后退赃的不得从轻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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