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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对法定年假折现有什么规定?

2022-07-06
1,年休假补偿问题,应当是在上一年度未休完且没有安排在下一个年度补休的年休假,可以主张货币补偿。通常来说,企业不会傻到给你300%工资,多数都采取先给带薪假再完成离职。另外,在一个年休假年度内辞职但尚有年休假未休完的,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法定年假折现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也就是企业最多支付你未休年休假的日工资,不是3倍。 2,属于企业内部规定,职工带薪休假条例明确规定了,在该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入职半年给3.5天标准高于国家规定,可以遵照企业内部标准执行。 3,没有违法,同第一条,事假请假是可以扣除当日全部工资及相关收入的,企业按照规定未扣除工。实际上,年休假只有在企业一方明确提出确需而不能安排或者企业不执行国家法律拒绝安排的情况下才可能执行300%的工资补偿标准,企业安排后,员工拒绝休假的不能参照这一条。 4,法定节假日包括十一,五一等,必须参照不低于300%工资补偿执行,不能调休。双休日可以调休或者不低于200%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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