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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疫情期间房租减免不是国家政策。 二、在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并不是国家出台的政策,而是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依据当地具体情况出台的地方政策,...
如果承租的国有企业房产,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租金。如果租赁的不是国有企业房产,那么具体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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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租用市、区政府以及市属、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物业(含厂房、创新型产业用房、写字楼、农批市场、商铺、仓储物流设施、配套服务用房等)的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个月租金。 2、对承租市、区两级公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或家庭(个人),免除2个月租金。 3、积极鼓励倡导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非国有企业、个人业主参照国有企业做法减免物业租金。
对承租南宁市(包含县区、开发区)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给予2020年2—3月份房租免收、4—6月份房租减半。 对租用非国有资产经营的标准厂房的中小工业企业,由市工信部门对2020年2—3月份租金全额补助、4—6月份租金减半补助。
济南疫情期间减免房租政策规定具体如下: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城乡有序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 第四条允许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对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医疗卫生、工业以及仓储用地,按合同约定应在疫情消除日(含)期间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可依受让人申请,延期至疫情消除日(不含)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其他用地项目,按合同约定应在至疫情消除日(含)期间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可依受让人申请,在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期限的基础上延期1个月缴纳,并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出让金利息。 第八条对租赁房屋属于国有资产的中小企业,免收1—3个月的租金。鼓励其他产权人为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租户及个人减免或缓收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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