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董事会是由董...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职权上的关系是:二者都行使公司所拥有的全部职权,但股东大会分离或由股东大会授予的决策、管理权。董事会所作的决议必须符合股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是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工作经验、具有该证监会的证监会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设立独立董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八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一、公司法董事会权利有哪些?第四十七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四)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算计划;(五)制定公司利润分配计划和亏损补偿计划;(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计划;(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计划;(八)决定设立公司内部管理机构;(九)决定聘用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用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十)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 (2)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15人已浏览
1,043人已浏览
360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