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工程索赔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2021-11-01
工程索赔的主要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执行。4、6索赔与现场签证4、6、1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应有正当理由和有效证据,并符合合同的有关规定。4、6、2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事件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承包人应当在确认事件发生后,按照合同向发包人发出索赔通知。4、6、3承包人的索赔按以下程序处理:1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2、发包人指定专人收集与索赔相关的信息;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费用索赔申请表;4、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本规范第4、6、1条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5、发包人指定的专人核对费用索赔,经造价工程师审核索赔金额后,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发包人批准。6、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订费用索赔审批表,或者发出通知,要求承包人提交进一步详细的索赔。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详细信息后,按照本条第4、5款的程序进行。4、6、4如果承包人的费用索赔与工程延期索赔的要求有关,发包人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结合工程延期的批准,综合作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决定。4、6、5发包人认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额外损失的,发包人应当在确认索赔事件后,按照合同向承包人发出索赔通知。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索赔通知后,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回复,视为该索赔已经得到认可。4、6、6当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非承包人责任事件时,承包人应按合同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现场签证。4、6、7、承包人双方确认的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和工程进度款同时支付。

相关法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