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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合同已经登记,部分合同未登记,各购房消费者间权利冲突的处理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理论界倾...
房子拥有两个主人。 1、卖方是否实际将房屋交付给买方 如果卖方已经将房屋实际交付给买方,且买方已实际使用了该房屋,表明卖方履行了合同,应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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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这是开发商和房地局的共同责任。 1、现在可以要求办理产权证。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不可能在办理到你的产权证。那么,你就可以以合同欺诈,首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这就变成刑事了。原因是,开发商恶意合同欺诈。如公安机关不受理,那么你可以采取起诉方式要求开发商赔偿。 2、房地局,审查不严格。你如果做了贷款,那么需要地产做抵押,这就变成房地局审核不严格,一套房子多次抵押(事实上,即使没有一房多卖,你的房子在你之前也被抵押过了,那就是开发商抵押个银行了)。 3、银行的责任,银行在你的房产没有给开发商解除抵押前,是不可能再次让第三房抵押的。 所以,一房多卖,涉及的部分比较多,建议请专业律师帮助你。
商品房一房多卖也叫商品房多重买卖,是指出卖人就同—商品房订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买卖合同,将房屋先后卖于数人,形成数个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的行为。 在处理商品房多重买卖纠纷时,主要涉及到相关买卖合同的效力的确定以及何人可以取得争议商品房所有权的认定问题。 在商品房多重买卖合同中,如果数个买受人均主张对标的物的所有权时,让哪个购买人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是解决此类纠纷的一个重要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这是一般小的中介或者骗人的坏人干得勾当,一般分2种情况:1.房本是假的,卖给一个人或者中介,买方购买后必须交定金,然后过户时再交剩余部分,签订合同后压房本,但是最后找不到人,粗心的买方就赔了定金。 2.房本是真的,但是买卖时没有压房本或者押在小的中介,中介不可靠,房主又卖给别人,收2个定金,后者买的价格高,卖后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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