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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不在一个区的话,那就你先拿着身份证、户口页、户籍证明、所在居委会同意落户证明到现有房子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等把准迁证办出来再把户口迁...
南京市户口迁移要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实际居住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1、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投靠的; 2、投靠配偶的; 3、符合规定的(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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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南京市户口迁入条件标准如下:2016年12月27日,南京市政府公布了此次户籍新政的相关文件,即《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符合《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和管理,促进本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国家、省户籍管理制度,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但达到积分落户的条件和规定分值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国家、省对落户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内户籍通迁,可直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老五县”居民迁入主城区,部分区可到公安分局户政大厅办理,还有部分区可到派出所办理。目前,市内户籍通迁没有指标限制。 南京户籍通迁符合国家、省市户籍改革精神。此前,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我市“老五县”居民中的农业转移人口就是本市存量部分,应优先解决户籍通迁问题。
根据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本市城镇,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组织部门申请,由公安部门办理: (一)军队干部转业安置本市的; (二)被江苏省聘为大学生村官并在本市工作的; (三)属于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专家、本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的; (四)持有《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者《南京市人才居住证》B证,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的; (五)博士后出站人员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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