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在保险合同中直接将交纳保险费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情况下:由于保险合同未生效,保险公司可以此理由进行抗辩。 2、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交纳保险费是保...
保险公司不能免赔,若要免赔,没有法律依据。只有交强险条例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下保险公司才能“争取”免赔,因为该条款只明确说财产损失不赔,没说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保险法》第 22、 23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材料。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视为放弃权利。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5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一般为 2年。
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伤残鉴定费及诉讼费。理由如下: 1.鉴定费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理由是“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没有明确的赔付项目,也没有明确规定鉴定费的负担,不能因此推断保险人不承担鉴定费。针对被保险人而言,在保险条款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能禁止被保险人获取保险利益,所以鉴定费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2.被告保险公司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诉讼费用是败诉方当事人向国家承担的一种责任,不能因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中的规定而对人民法院发生效力,由于投保人在保险人处购买了保险,保险人理应在保险额度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9人已浏览
386人已浏览
592人已浏览
3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