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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动计划生育,促进优生优育,提高民族素质,国家制定了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具体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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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1、产假98天(含产前检查15天,产后83天); 2、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5天; 3、晚育增加15天。 产假98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 晚育假30天是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 东莞职工的假期天数的规定: 流产产假:1、怀孕未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15天; 2、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30天; 3、怀孕满4个月以上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42天; 4、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产假75天。 难产产假:1、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2、吸引产、钳产、臂位产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产假:每多生育1个,增加产假15天。 陪产假: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东莞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动计划生育,促进优生优育,提高民族素质,国家制定了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具体如下: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此规定已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人于XXXX年XX月XX日实行剖腹产手术生育宝宝,并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休满产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在此期间得到院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和照顾,使我顺利度过这一时期,深表感谢! 目前产假已结束,但由于宝宝才三个月大,且一直是母乳喂养又不肯吃奶粉,白天上班期间宝宝多次需要母乳喂养,影响了正常的上班。同时生育后本人身体恢复状况不佳,精神状态也不是非常稳定,医生建议我继续休假一段时间。据此,我和我的丈夫对此难处深感百般无奈。为了不耽误医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本人现申请休哺乳假5个月(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恳请领导批准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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