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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坠物把人砸伤,物业没有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的,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
高楼坠物把人砸伤,物业没有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的,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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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坠物把人砸伤,物业没有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的,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高楼坠物把人砸伤,物业没有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的,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是没有的。对于高空坠物的责任方是属于楼层住户,而不是物业,物业不需要为此进行负责。高空坠物是属于个人行为,而与物业没有太大的关系,而防止此类事件需要楼层住户自己定期进行检查,为自己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也为他人生命安全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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