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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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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应当24小时内公安局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没有规定超过多长时间就不能做鉴定。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被鉴定人应当携带伤残鉴定申请书,县级以上的医院开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诊断报告等资料都应携带。做人脸司法鉴定一般会根据当事人受伤的情况和原因来确定是哪鉴定机构的,如果当事人是因为工伤受伤的,那么则要到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去鉴定。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已构成轻伤。 第十四条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第十五条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计面积达3平方厘米;影响面容的色素改变6平方厘米。
根据《人体伤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涉及面部伤残的鉴定标准为: 1、二级障碍:2、2、5面部疤痕90%以上,严重影响外观和器官功能障碍; 二、六级伤残:2、6、8面部疤痕超过20%,明显影响外貌; 3、8级残疾:2、8、5面部疤痕20cm2以上,影响外观;2、8、6面部大量细小斑点或色素明显变化50%以上,影响外观; 四、十级伤残:2、10.8头皮损伤疤痕形成或无毛发,面积超过40cm2;2、10.9面部疤痕超过6cm2,或面部条索状疤痕超过10cm;2、10.10面部细小斑点或色素明显变化超过10cm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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