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
申请交通事故调解的期限为十天,从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起算。交管部门调解后,应当在八日内出具调解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明确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调整损失赔偿。也就是说,调停是交通警察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必要手续。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时无法达成调停协议或者达成调停协议,但当事人拒绝履行协议。第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调停未达成协议或调停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停,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三,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调停未达成协议的,受害者方面可以向法院起诉加害者方面,要求加害者方面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当事人可请求交通部门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但如果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必须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一致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后,交警部门并不马上进行调解,造成人员受伤,应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进行,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进行,如果还有财产损失,应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进行调解。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