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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就业救助是公民的一项权利,符合救助条件的居民可以提出申请,经核实登记后,免费享受相应的就业服务。 关于申请就业救助的程序,根据《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国家通过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费用减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方式,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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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最近发表了今年5月1日实施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设立了就业救助一章。具体规定,(1)国家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劳动力,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通过贷款折扣、社会保险补助金、岗位补助金、训练补助金、费用减免、公益岗位配置等方法给予就业救助。(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劳动力的成员处于失业状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采取目的措施,确保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3)申请就业救助的,应当向所在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后登记,免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4)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应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介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拒绝接受介绍的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应工作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决定减发或停发本人最低生活保障金。据此,如果你父母均为失业人员,你毕业后又无法自谋职业,那么应当在毕业后及时向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就业救助申请,由当地政府采取措施安排你就业。
什么是大病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哪些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大病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等在内的七种人群,救助对象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的服务。大病医疗救助对象: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大病医疗救助形式: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一)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来站求助者,了解求助者的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求助者,填写《求助者救助申请表》。(3)核实求助者的真实身份。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建议他们离开车站。(4)符合条件的求助者应进行健康检查和安全检查。如果检查中发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处理:1。如果求助者病重,应送医院治疗。二、求助者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送当地传染病医院治疗。3、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吸毒人员,停止救向公安机关报告,请公安部门处理。4、在求助人员的安全检查中,如发现求助人员携带危险品或违禁品,应向站领导报告,站领导应向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处理。(5)给求助者拍照,将信息和照片输入电脑。(6)求助者必须住宿的,清点求助者的物品,登记物品,离开车站时交给本人。(七)值班人员应当为临时居住求助者提供周到的服务,照顾好求助者的生活。男女分开居住(女求助者由女工照顾)发放生活用品,教育求助者遵守本网站的管理制度和作息时间。(八)公安部门护送到站的求助人员应当附有一式两份的《护送求助登记表》,符合求助条件的应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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