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要求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有些情况构成犯罪,可以判刑。有些情况不构成犯罪,可以治安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明知是他人盗窃所得财物而予以收购并加价转卖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盗窃亲人的财物是否构成盗窃罪分情况。 盗窃亲人的财物主要指偷窃近亲属的财物“盗窃近亲属”的财物,是指盗窃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近亲属”的财物。所谓“近亲属”,按照我国刑诉法第82条第6项的规定,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由于行为人与近亲属之间存在着特殊的关系,因此,在处理这类盗窃案件时应当有别于社会上普通盗窃案。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8条规定:“偷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但是,如果行为人盗窃恶习太深,屡教不改,盗窃数额巨大,甚至勾结外人共同盗窃家庭及亲属财物,严重影响到家庭及亲属安宁,家庭其他成员或者被害亲属坚决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窃取行为虽然通常具有秘密性,其原意也是秘密窃取,但不能限定在秘密窃取上,否则会造成处罚的不公正。《》第二百六十四条为“盗窃公私财物”,并没有说是“秘密”,可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3.17)却将“盗窃”解释为“秘密窃取”,于是中国刑法通说就认为盗窃需要秘密窃取,即行为人自认为被害人没有发觉而取得为秘密窃取。但是,一、行为人的“自认为”是属于主观内容,不属于客观要件。二、完全有可能有行为人非常大胆地到案发地“光明正大”地拿东西,但是没有任何人出来阻止的情况,按照通说很难定罪。三、仅凭行为人“自认为”秘密或公开决定犯罪性质,也难以定罪。四、在现实生活中“公然”盗窃的事件非常多。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2005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第三款规定:“为个人使用,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取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2006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0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