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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
企业纳税人出租,房产承租方用于经营应缴纳以下税款: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3.城市维护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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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税总局2003年7月22日国税发【2003】89号《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企业的房产税是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征收的,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减除比例)×1.2%。企业的房产税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计税方式有两种: 1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 2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 1.2%,房产余值是指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扣除比例由当地政府规定;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实务中因从价计征的方式房产价值不易确定,另外综合税负较高,所以一般采取从租计征的方式征收。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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