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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神抚慰金的赔偿,各地标准不同。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
1、国家层面并无明确的计算标准,各省通常依据该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如:《山东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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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其次是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普通老百姓喜欢用“精神损害”或者“精神损失”来作为此项的权利主张的提法。而实际上,精神损害赔偿在法律上的规范的提法是“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人身侵害损害纠纷中,受害者可以向受害者索取一定的精神赔偿金。但是,这笔赔偿金不是实际损害,赔偿时很难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并未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限额,各地法院在审批实践中如何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遇到了一定的困扰。针对这种情况,安徽、山东福建等地法院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司法实践,制定了具体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计算规定,但部分省市还没有明确具体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限额。《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事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25条(1)市民身体权、健康权受到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赔偿金请求(2)市民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一般伤害不构成障碍等级的,精神赔偿金的金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3)市民身体权、健康权受到的伤害构成障碍等级,精神赔偿金的金额可以结合受害者的障碍等级确定,一般为5000元以上,但不超过80000元。(4)市民死亡的情况下,精神赔偿金的金额一般在50000元以上,但在80000元以下的事件中有其他特殊的侵的,精神赔偿金的金额可以不按照上述标准确定。受害者自身有错误的,应根据其错误程度减少精神赔偿金额。
各地法院大都在一般情况下不支持精神抚慰金,因此你也就不必寻求数额了,至于诉求多少是你个人的事,给不给是法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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