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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第七条: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
深圳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应符合申请要求; 二、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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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参加本市社保1年以上的、参加本市社保3年以上的、属 一、 二、 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均可。流程为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向房管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初审;出具《备案回执》;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等待审核批示。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2.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3.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 二、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录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系统的提示,预约到区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时间。 2.区受理窗口受理及初审: (1)受理并审核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交材料的,补交后初审。 (2)比对申请人所录入的信息与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信息是否一致。 (3)结合系统端口所反馈的社保、拥有房产、转让房产、租住保障性住房等信息,进一步审核并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3.初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市主管部门终审。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包括婚姻、户籍、住房及宅基地、购房补贴、区级政策房等。 5.终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6.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
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填报公租房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经济及住房状况等资料; 2、公共住房保障部门受理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3、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人纳入轮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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