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是否能建房关键是看有没有宅基地审批手续,如果有,建房当然没有问题;如果没有,那就是违法建筑,是可以被强制拆除的并且还要承担毁坏基本农田的责任...
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房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想知道宅基地房屋改建要审批吗的朋友可参考以下内容: 在自家的宅基地上改建房屋需要审批。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审批下来了,即可翻修。 即使在自己的宅基地建房子,都要把房子的设计图、宅基地使用证等,去规划部门办理报建手续,获得施工许可证才能够盖房子。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明确规定,也就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他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因此是需要审批的。
(一)农村居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报国土所审核。 (二)国土所实地现场勘察,核实是否符合建房条件 及地类是否属实。 (三)国土所审核无误后,将材料组织齐全报国土局代县政府审批。 (四)审批通过后,村民委员会张榜公布以批准的宅基地名单。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8人已浏览
875人已浏览
541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