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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3%,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 在质保期内,施工...
1.《民法典》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3%,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 2.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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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保证金收取应该遵循几个原则: 1、保证金的金额要大于合同预付款金额,以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 2、保证金的数目要与投标保证金持平或稍高,技术含量高、不能准时履约将会给采购人带来巨大损失的项目,要适当提高履约保证金数额; 3、履约保证金数额的确定要与合同付款条件联系起来,初步设想两者之间应该成反比关系。
民法典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3%,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合同条款中对涉及质保金的下列事项最好事先进行约定: 1、质保金预留比例、返还期限及方式。 2、质保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3、具体的保修范围、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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