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以往,离婚案件的存在是法院下达人身保护令裁定的前提。但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作用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 《反家庭暴力法》出台以后规定,人身安...
反家暴法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如何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除了户口簿、结婚证明书等身份和双方关系资料外,申请人还需要收集(1)公安机关证明书。这个证据是官方证明力最强的证据,应该重视。受害人在受到家暴是,要及时报警并注意保留报警回执。(二)医院证明、病历资料。遭遇家暴后,受害人应该及时去医院就医,通过医院开具的病历和报告来确认伤情。(三)音像资料。无论是对受害人人身的直接伤害还是打砸物品带来的威胁,都可以用音像的形式记录下来,作为证据。(四)社会组织证明和证人证言。受害者遭遇家庭暴力时,有关机构提供合作或了解家庭暴力情况的人提供的证明和证言,可以作为证明家庭暴力行为的证据。
申请人以书面的方式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受害人至法院立案窗口提交申请书、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相关证据即可。申请书中需列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身份信息、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 自己写申请书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由立案人员记入笔录。 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83人已浏览
304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5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