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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休后返聘被辞退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2、退休后返聘的,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劳务合同,只能按照民事法律进行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
1、退休后返聘被辞退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2、退休后返聘的,签订的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劳务合同,只能按照民事法律进行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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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5条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我国法律仅规定了劳动者劳动年龄的下限,没有规定劳动者年龄的上限。目前我国现行退休制度规定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岁,依此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应视为劳动者劳动年龄的上限。劳动年龄的法定性表明劳动者劳动年龄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不受劳动者自身实际劳动能力影响。因此劳动者劳动年龄的法定年限届满之日,也是劳动者劳动年龄的终止之时。但我国的法律对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未作禁止性规定,因此离退休人员再就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聘用离退休人员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除法定情形外,应当给予一定的劳动经济补偿,但是聘用单位与返聘人员解除关系时,则不享有此经济赔偿。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返聘,不适用最低工资规定标准,其劳动报酬由双方协商决定。详细内容下面 退休后被返聘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吗? 一、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返聘,不适用最低工资规定标准,其劳动报酬由双方协商决定。 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看,最低工资标准是不适用于退休返聘人员的。因为已退休人员在法律上已不再把他们看做是劳动者,现行劳动法律不再把他们纳入调整范围之内,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当然,退休返聘人员可以与返聘单位协商,要求获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 二、企业内退人员、下岗职工、享受病假工资的人员,因为离岗未上班,没有提供正常劳动,所以不享受最低工资保护。 相关知识链接 1、见习试用期间也适用最低工资标准 确定试用、熟练、见习期,是为了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有一个相互选择的过程。劳动者进入试用(见习)期,就意味着和用人单位已经确定了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完成了正常的工作任务,其所得工资就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大学生勤工助学不适用最低工资标准。 2、夜班费、高温津贴、包吃包住不能算进“最低工资” 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及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不能算进“最低工资”。 此外,“包吃包住”是用人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并非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工资,不能将此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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