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劳动法》对债务人逃避债务的行为,并没有作出详细规定。但对于债务人逃避债务的情形,作为债权人无法与债务人协商解决的,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一、合法要债的方法有哪些1、和解法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执行涉及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时,执行人员应采取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首先,执行人员应与被执行人进行深入交流,对其进行法律宣传,指出法院认定其假离婚的事实依据以及逃避债务的法律后果。每个案件的情况都不同,执行人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对于部分被执行人,通过执行人员的工作,他们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自动履行法律义务。然而,对于少数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经过多次教育后仍拒不履行义务,此时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六项之规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在处理通过行政程序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时,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径行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此外,对于夫妻双方在离婚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无债务的一方的情况,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对于通过诉讼程序办理的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虽然当事人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在实际情况中,财产分配明显不合理。因此,我们建议院长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确定被执行人與财产证照持有者共同偿还债务。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总则第八章调解第一百零二条也明确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近年来,假借离婚以逃避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常常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者到法院调解离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由一方偿还债务,而主要财产却归另一方所有。对此,司法实践中较多是通过诉讼程序宣告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处理的条款无效,理由是该约定侵害了第三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这种处理方式值得商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法院应当支持。”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对于假借离婚以逃避债务,法院在审理中一般无须对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处理条款加以否定,因为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双方均有偿还的义务,而不论双方离婚与否,因此,审理中只需列双方为共同被告,判决由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即可。但也应注意,如果该债务确属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承担债务,而财产却在另外一方,债权人的权利可能会落空,此时,就应审查双方的离婚协议是否属规避法律以达到逃避债务之目的,如果是这样,就可以以诉讼程序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处理条款加以否定。
首先,在诉讼过程中明确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并获取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过,要特别关注诉讼时效问题,以防止因已过诉讼时效而失去胜诉权的情况发生。 其次,在文书生效后,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应尽可能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财产线索、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能力以及被执行人下落等情况。如果人民法院无法查到被执行人的财产,则可能承担无法执行的风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人已浏览
386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