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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留好相关供货的证据(如合同、对帐单、收货单、传真件、电子邮件、、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帮你先发律师函,表明你方立场,要求对方及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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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留好相关供货的证据(如合同、对帐单、收货单、传真件、电子邮件、、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帮你先发律师函,表明你方立场,要求对方及时支付货款,若对方不理,可以起诉解决。2、若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及时申请财全保全,胜诉后,就可以从该财产支付你们的货款。很多时候发生货款纠纷,欠钱一方,就以货物有质量问题或交货延期等理由,要求不付或少付货款,但欠钱一方应举证证明货物的质量问题或交货延期,才能构成一个合法的不支付理由。
您是在哪里借款的呢有没有签订贷款合同,一般来说贷款是可以提前还款的,除非合同中有特别约定不可提前还款。您方便时可以联系我,让我了解具体情况,再逐步为您解答。
网友问:李律师现在杭州的房屋开发商总是要购房者在签订期房认购书时交1万到10万元定金,一旦购房者由于种种原因无法签订购房合同时,便不肯退还,这种认购书具有法律效应吗?为什么没有人来管一管这种霸王条款?谁来保护购房者的权益呢?就是在超市购物还可以无条件退货呢,为什么房屋开发商会如此肆无忌惮的敛财?李玲律师答:对于定金不予退还的条款,在开发商具备合法销售资格,而业主违约未能签署买卖合同时,依法是可以不予退还的,建议业主按如下方式保护自己:定金尽量少交;对认购书的内容要多加注意,慎重签署;签署认购书后,保证一定要在约定的日期前往就合同条款进行商讨,并注意证据的保存,如因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没能签署的,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定金应予退还。请问,我能按照以上的因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没能签署的,而要求退还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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