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如果被侵权作品系职务作品,则作者应向所在单位查询单位是否许可了第三方使用该作品。 二、确认对方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
一、如果被侵权作品系职务作品,则作者应向所在单位查询单位是否许可了第三方使用该作品。 二、确认对方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有两个以上子女的,赡养人之间也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所以,你母亲和其他子女间的协议,居民委员会知不知道呢?如果不知道,你就应该证明,你母亲的确按照协议书上的条件一直履行了义务。 2.子女对父母本来就有赡养的义务。而且遗产问题本来就应该尊重遗产所有者本人的意见。既然当初大家都已经签订了协议,而且都自愿,那它就有法律效力。不能说后来,其他子女也自动履行了赡养义务,就可以默认地变更协议。这是说不通的。只能说,协议允许他们可以不支付赡养费,但如果他们自愿支付,也不阻止,但不会产生其他法律意义。 3。诉讼时效的问题。你姥姥去世之后,其他子女就有配合你母亲去办理过户手续的义务,这是协议上写明了的。也算是一种债的关系。你母亲拥有请求权,请求他们履行该义务。但是民法上对债权请求权有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两年内不行使请求权,则对方就可以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拒绝履行义务。如果对方不知道诉讼时效而不抗辩,那法院也不会提醒他,而你的请求依旧可以生效。
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探视权执行案件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执行的特点,其执行难现象较为突出,这是因为: 第一,执行标的具有特殊性。 一般民事案件的执行有明确的执行标的,要么是财物,要么是具有某一物质结果的一定的行为,如腾迁房屋、加工等等,而探视权纠纷案件的执行内容却是探视权及其行使方式。探视权作为身份权执行的目的在于消除阻碍探视权行使的情况,保障权利人的探视权利得以实现并获得持续。所以探视权案件执行的标的既是行为又是人身权利,具有抽象性,没有明确的执行标的。 第二、执行内容的长期性。
一,权利归属的证明。帮助权利人保存证明其对登记作品享有著作权的有效证明,可以作为主张权利或提出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诉讼的书面证据。 二,无形资产的增值。著作权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可以通过转让或许可等方式实现无形资产的价值增值。 三,举证责任的减轻。发生版权纠纷时,权利人提交登记证书的证据后,对方当事人必须提出足够的、确凿的证据证明登记文件内容不属实,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四,版权贸易的保障。通过版权登记构建的版权信息资源库,能为版权贸易提供充分、可靠的版权信息,便于版权贸易的开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897人已浏览
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