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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是债权人财产的记载。债权不涉及第三者利益,小偷盗得欠条并不因此免除债务人李某的债务,小偷仅凭欠条也不能取得他人的财产。但小偷把欠条卖给李...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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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头 1、最好由借款人亲自书写,但要求遵照出借人同意的方式和内容。 二、写标题 1、居中写“借条”:为了避免借款人在标题上下的空档里再私自书写别的内容,标题书写在纸的顶部,与正文之间不要留空档。说明:要写“借条”,不要写“欠条”。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三、写正文 1、写明借款人: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借款人姓名要规范,不要用小名、绰号等。 2、写明出借人:出借人:姓名、身份证号等。 3、借款时间 4、借款金额:为了避免今后不必要的纠纷,金额一定要有大写,也有小写。注意只有小写可能会出现改动,小心将来说不清楚。 四、写正文2 1、约定利息:法律规定,不明确约定支付利息的,归还时要求利息是不予支持的。 2、约定利息,应写上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不要写像“利息两分”这样的语句,出现问题后,对利息就可能说不清楚:是月息2%,还是年息2%,还是年息20%呢? 3、约定的利息不应超过超过月息3%,超过的部分是非法的。有纠纷时,借款人可以要求返还。 4、如果出借金额较大,利息约定一定要有大写,也有小写。 五、约定还款时间 1、如果不要求借款人什么时候归还,出借人可不要求写归还日期。有必要时,经催告,过了合理期限后,可随时要求还款。时效上还可以保证20年。 六、写正文3 1、约定违约条款,包括逾期利息、违约金。 2、约定如果借款人违约,出借人产生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七、写结尾 1、借款人签字,最好按手印。 2、写上出条的日期。 3、最好能能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盗窃罪故意的内容包括: (1)行为人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行为人只要依据一般的认识能力和社会常识,推知该物为他人所有或占有即可。至于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是谁,并不要求行为人有明确、具体的预见或认识。如放在宿舍外的自行车,河中一群暂时无人看管的鸭子,客车行李架上的行李等。如果行为人过失地将他人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的财物取走,在发现之后予以返还的,由于缺少故意的内容和非法占有的意图,不成立盗窃罪; (2)对盗窃后果的预见。如进入银行偷保险柜,就意图盗窃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财物。进入博物馆就意图偷文物。这样的犯意,表明了盗窃犯意图给社会造成危害的大小,也就表明了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解释》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非法占有不仅包括自己占有,也包括为第三者或集体占有。对非法窃取并占为己有的财物,随后又将其毁弃、赠予他人或者又被他人非法占有的,系案犯对财物的处理问题,改变不了其非法侵犯财产所有权的性质,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如果对某种财物未经物主同意,暂时挪用或借用,无非法占有的目的,用后准备归还的,不能构成盗窃罪。构成其他犯罪的,可以将这一情况作为情节考虑。有一些偷汽车的案件即属此种情况。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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