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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前准备1。债权人签到,其他与会人员签到;2、人民法院应当核对债权人身份和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3、人民法院宣布参加会议的人员:债权人、管...
1、标题; 2、双方的身份简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身份证号码,职业,户籍地,住址,联系方式); 3、事情的简述; 4、双方达成的调解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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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自治,是指全体债权人通过债权人会议,对破产程序进行中涉及债权人利益的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并监督破产财产管理和分配的一系列权利,以及保障这些权利实现的有关程序制度。实行债权人自治,是破产法的一项重要原则。 债权人自治原则是确定债权人会议地位的基本依据。根据这一原则,有关债权人权利行使和权利处分的一切事项,均应由债权人会议独立地作出决议。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上应享有充分的自由表达和自主表决的权利。债权人会议作出的关于债权确认、与债务人和解、破产财产变价和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议,是程序进行的重要根据。债权人会议还应享有监督破产财产管理和处分的权利。
债权人会议享有的职权的内容包括: (一)核查债权。 (二)对选任管理人和管理人报酬的监督。 (三)监督管理人。 (四)选任和撤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五)决定债务人是否继续营业。 (六)通过重整计划。 (七)通过和解协议。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公司首次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年月日 会议地点: 会议性质:首次股东会议 会议通知方式:本次股东会议已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到会情况:***、***共计两个股东全部到会 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会议决议如下: 一、确定了公司名称为: 一、确定了本公司股东人数由***、***两人组成; 二、决定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其中:***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向房地产企业投资。 四、制定并通过了公司章程; 五、公司不设董事会,选举***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选举***为本公司监事,聘任***为本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兼任)。董事、监事、经理任期均为三年,连选或连聘可以连任。 六、经审查,以上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七、公司成立后,五日内向股东发出资证明书 八、同意委托同志前往市工商局办理本公司设立登记。 以上决议,全体股东100%通过。 全体股东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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