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下面为大家解答社保更改户口性质:社保中户口性质变更需要的资料和流程根据修改申请人确定。 如个人关键信息登记有误,修改申请人可向主管地税机关办...
(1)申请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2)户口簿,身份证,一寸照片两张, (3)证明实际出生年龄的原始凭证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记载原始出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理资料: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变更姓名准备以下材料:(1)《户籍变更项目变更申请表》(申请表应由父母双方签字。父母离婚的,需要父母双方在场签字。一方不能在场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同意变更子女姓名的公证书。(2)父母双方及未成年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3)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父母离婚证(父母离婚的出具)(原件及复印件);(5)父亲(母亲)死亡证明(父亲[母亲]死亡的出具);(6)收养证明或解除收养证明(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的出具);(7)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根据申请理由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18岁以上成年人变更姓名准备以下材料:(1)《变更户口项目申请表》;(2)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4)国有单位人员由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非国有单位人员由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无职业人员出具无职业证明(含失业证明、失业证明、下岗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亲属关系证明(随父亲或母亲姓名出具)(原件及复印件);(6)原户籍登记机关证明(恢复原姓名出具)(原件);(7)收养证明或解除收养证明(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更名出具)(原件及复印件);(8)县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出具的出家或还俗证明(出家或还俗人员出具)(原件及复印件);(9)根据申请理由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办理地点:成都市公安局认证中心地址:顺城街391号电话:文武路1号4楼电话:028-850928-83江公安认证中心地址:028-8369797号金牛公安认证中心地址:交大路178号电话:028-86498号武侯公安认证中心地址:028-85092818号高新公安认证中心地址:028-86406317号武侯公安认证中心地址:028-85092818号高新公安认证中心地址: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电话:028-85141216成华公安认证中心地址:福青路2段3号新28号电话:028-83612天府新区认证中心地址:天府大道南段1632号电话(天府新区政府服务中心一楼)电话:028-833331616青白江公安认证中心地址:028-8-88888888-028-028-8-028-028-028-028-8-028-028-028-08-08-028-08-028-08-0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8-08-08-0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28-08-08-08-028-08-028-028-08-028-028-028-028-028-08-08-08-028-028-
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变更姓名准备以下材料:(1)《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申请表应由父母双方签字。如果父母离婚,父母双方必须签字。如果一方不能来的话,公证机关会发行同意更改孩子名字的公证书。(2)父母双方和未成年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16岁以上者提供)(原件和复印件)(3)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4)父母的离婚证(父母离婚的发行)(原件和复印件)(5)父母的死亡证(父母)死亡证(原件和复印件)(6)收养证或解除收养证(原件和解除收养关系的发行)(7)亲属关系证(原件和复印件)(8)根据申请理由提供其他必要的资料。18岁以上的成年人变更姓名准备以下资料:(1)《变更户籍项目申请书》(2)居民户籍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发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书(原件)(4)国有部门人员由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发行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书,非国有部门人员由文件管理部门发行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书,无职业人员发行无职业证明书(包括待业证明书、失业证明书、下岗证明书)(5)亲属关系证明书(随父母发行的证明书)(必要的证明书和6人员发行同意变更的证明书)。
一,领结婚证: 1,只需要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即可; 2,如果当事人的户口本上,婚姻一栏显示的是“已婚”,而不是“离异”的; 3,需要先变更户口本信息才能办理再婚登记; 4,进行户口本信息更新不需要离婚协议书,只需要离婚证就可以了。二,户口本更改信需要的资料及流程:(一)《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三)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四)提供更正项目(包括主项人口信息:姓名、曾用名、民族、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及户口迁入本市时间,非主项人口信息:住址、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职业、出生地、籍贯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1)人口信息主项更正审批和程序: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经调查核实后报分局人口科审核(其中对18周岁以下更正名字作出终审决定),分局人口科上报市局人口处审批,市局人口处接到上报材料后,由市局人口处作出终审决定,派出所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2)人口信息非主项更正审批和程序: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经调查核实后作出终审决定。主项更正人口信息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18周岁以下名字更正20个工作日)办结,非主项更正人口信息当场办结。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0人已浏览
2,585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