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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罪辩护,是在承认被告已经触犯公诉机关指定的罪名,辩护人作罪轻辩护.。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的行为根本就不属于刑法规定的犯罪,达不到法定的犯罪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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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罪从无的无罪辩护的规定有按照事实还有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进行辩护,而罪从无的这种原则,实际上就是相关的证据不充足的情况之下,是不能够被判定为构成犯罪行为的,这种原则实际上是从被告人的角度来出发的,有利于被告。疑罪从无,是指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疑罪从无原则又称“有利被告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的一个派生标准。由于现有证据既不能证明被追诉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也不能完全排除被追诉被告人实施了被追诉犯罪行为的嫌疑,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从诉讼程序和法律上推定被追诉被告人无罪,从而终结诉讼的行为的法律原则。
根据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案件属于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 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上诉案件,虽不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有条件的,也应当开庭审理。(可以理解为有条件的可以开庭,没有条件的就可以不开庭)。 根据以上规定,建议被告或者辩护律师在上诉时尽量从一审的事实和证据方面有异议,影响定罪量刑进行阐述,争取二审能开庭审理,这样给二审改判多一些机会。
无罪辩护的庭审是公诉方与辩方在观点、立场上通过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对抗的过程,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开始到法庭辩论结束,每一个程序都是在针锋相对的氛围中进行,来不得半点侥幸。辩方在法庭上的每一个发言,都必须贯彻无罪辩护的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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