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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法院本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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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的法律,孩子可以跟男方姓也可以跟女方姓。 但是孩子一旦名字确定,随意改变孩子的姓是对既有事实的否认,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也不利于尊重不在一起生活的监护人的权利。 男方不同意改姓的话,可以和女方讨论改姓的原因,如果自己具备抚养能力,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来阻止改姓。 如果自己不具备抚养能力,女方又非改姓不可,那么事实上,男方的这种不同意见是很难得到主张的。
不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还有疑问建议来电咨询,需要充分了解细节才可以给予专业法律分析和适合您案子的建议。
一,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 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书、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 二,孩子由谁直接抚养,与孩子的年龄、双方的具体情况有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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